《资治通鉴》记载了唐宣宗李忱在位十余年间的两次游猎。
第一次游猎在大中八年(公元854年)九月,原文记:上猎于苑北,遇樵夫,问其县,曰:“泾阳人也。”“令为谁?”曰:“李行言。”“为政何如?”曰:“性执。有强盗数人,军家索之,竟不与,尽杀之。”上归,帖其名于寝殿之柱。冬,十月,行言除海州刺史,入谢,上赐之金紫。问曰:“卿知所以衣紫乎?”对曰:“不知。”上命取殿柱之贴示之。
这次游猎,唐宣宗在偶遇的樵夫口中得知,泾阳县令李行言拒绝将被关押的强盗交给前来索要的禁军,而是全部杀掉。唐宣宗由此而知李行言的“为政”格调,非常欣赏他的刚正不阿,回去后即“帖其名于寝殿之柱”,个把月后就提拔他为海州刺史,还“赐之金紫”并取“殿柱之贴”,将此事的来龙去脉告知李行言。
第二次游猎在大中九年二月之前。原文记:初,上校猎渭上,有父老以十数,聚于佛祠,上问之,对曰:“醴泉百姓也。县令李君奭有异政,考满当罢,诣府乞留,故此祈佛,冀谐所愿耳。”及怀州刺史阙,上手笔除君奭,宰相莫之测。
这次游猎,唐宣宗遇到的是十几个“聚于佛祠”的醴泉“父老”。因为任期已满即将离去的县令李君奭“有异政”,他们去官府请求李君奭留任,并为此祈祷于佛祠,希望能够如愿。“父老”们所说的有“异政”,也就是有非同寻常的政绩。唐宣宗记住了这位县令,出乎宰相预料的是,亲自写诏书任命李君奭为怀州刺史。
唐宣宗的做法,非常难能可贵。他游猎出行大概率没有像其他封建帝王那样大张旗鼓、兴师动众,把自己的身份与背景暴露于人。否则,很可能见不到这些黎民百姓,更得不到这些真情实况。至于那些被人精心选择了路线与地点,提前进行了“布局”与“清场”的所谓巡视,更是听不到多少真话、了解不到多少实情。
《孙子兵法●计篇》曰:“攻其无备,出其不意。”作战用兵如此,掌握社情民意亦然,贵在“无备”“不意”间,不给人留下“粉饰”的余地、“装扮”的空间。
初审:周淑萍 复审:王立 终审:孟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