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言说,爱哭的孩子有奶吃。也常常有人抱怨,老实人总是吃亏。其实,这两种说法揭示了同一个道理:情绪的表达,往往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人的切身利益。
《孙子兵法●谋攻篇》曰:“是故百战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”“故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”利益面前,或者面对别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不公,适时、适度的情绪表达,实际上就是一种“伐谋”“伐交”,实现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手段。
《孙子兵法●军争篇》曰:“是故三军可夺气,将军可夺心。”现实中,一个人情绪的有效表达,往往不仅不会惹恼对方,反而会让一些领导或其他关系人态度变温和,甚至改变主意,从而使自己的关切得到关照。所以,无论是在职场,还是在现实生活中,“忍气吞声”并不是什么“格局”或“境界”,而是一种“自残”:不仅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,而且会让自己在单位和群体中变得越来越无足轻重;不仅换不来别人的同情与尊重,反而会受到更多的欺负,甚至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。
善于表达情绪,既是人格的一种自我保护,也是自信心的一种体现与积攒。该“变脸”时就“变脸”,该发声时就发声,该说“不”时就说“不”,这不是“冲动”,而是智勇者之为。
当然,情绪表达是有尺度和分寸的。否则,就很可能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甚至是苦果。最近看到一篇《安全地表达情绪》的短文,觉得在情绪表达上颇有借鉴价值。作者丛非从在文章中说,有四个因素共同决定了你的表达被对方接受的程度。
1.你的情绪强度;
2.对方能接受的情绪强度;
3.你们之间的关系密度;
4.你的表达方式。
文章说,多表达情绪背后的自己,避免让别人感到被攻击,这样被安抚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。
看来,表达情绪也要“知彼知己”,学会“看人下菜碟”啊!
初审:周淑萍 复审:王立 终审:孟斌